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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法官應該要中立,不應有個人意見

判決好多時睇違法者有冇悔意,明知犯法仲要去犯,判親都話政治檢控,仲講到自己啱晒,今次玩大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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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wa10 於 2013-6-27 20:47 發表
e個法官唔係你所諗果d
好似上次毓民同大舊,都比佢判監援刑,比同類型案件重
近年感覺法官同警察好似成為政治工具,好似上次遊行人士比左派人士打,有人投訴,警方懶理,重容暴力行為
所以有感香港法治公 ...
我同意法治已死,毓能同大舊點解犯咗法仲可以做議員?
其他紀律部隊犯法就冇咗份工,紀律部隊執法部門,犯法冇咗份工都應該...但議員係立法,層次應該比其他執法部門高,但知法犯法更加罪加一等!
帶領啲人塞條馬路度,搞到收工既市民返唔到屋企,剝奪咗其他人休息同家人相聚時間,講就民主但係有冇理人感受?
嗰啲議員除咗搞破壞仲有咩建設? 開會唔夠半個鐘就玩嘢比人趕出去,個個月拎幾皮嘢,係大時大節做吓政治show叫辛苦啲...
犯咗法預咗要還,天公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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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nnethkam 於 2013-6-27 23:41 發表
"嗰啲議員除咗搞破壞仲有咩建設? 開會唔夠半個鐘就玩嘢比人趕出去,個個月拎幾皮嘢,係大時大節做吓政治show叫辛苦啲..."
呢位朋友似乎對於呢方面既資訊全部來自新聞wor
...
就算動機同理由講得幾正義都好,去爭取冇問題,但如果影響到其他人就係一個自私既行為...
法例定咗出嚟有佢本身既意義...訓街阻住啲車,影響都其他人,同佢本身爭取既嘢根本就冇關係,咁其他人被影響到係唔係無辜先?
講民主,但係做出嚟既行為已經唔係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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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地係爭取緊,佢地認為啱嘅嘢,但係唔係代表全香港市民嘅意願

佢地嘅行為已經影響公眾利益同剝奪咗其他人嘅權利

如果佢地係唔影響公眾情況下,爭取自己認為啱嘅嘢,係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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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滴滴仔高手 於 2013-6-28 00:39 發表

訓街阻住其他車, 起碼沒有做成人命傷亡, 難道要跟愛X力一樣打人傷人, 再跟某法官打聲招呼便可當無事發生?
咁打人緊係唔啱啦,但阻住條路都係唔啱。
你有冇諗過咗住條路會有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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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滴滴仔高手 於 2013-6-28 00:35 發表

難道真的睇ATV焦點睇到上腦, 以為呢個世界只得建設派同破壞派?
現世代的建設派做得頗為輕鬆, 每次開立法會可以任意釣魚炒股票, 只要CY一開金口就舉手支持便可, 連政治show都不用做, 個個月幾皮嘢便袋袋平安 ...
你唔好見我話人力唔啱,就以為我係建制派fans得㗎。
你唔需要同我講建制派嘅不是,我只係唔鐘意啲人做咗啲違法同影響他人行為,仲可以話自己冇錯,仲屈個官政治檢控
大舊講到自己咁巴閉,最終咪同個官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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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滴滴仔高手 於 2013-6-28 01:34 發表

現在法庭正正給了一個信息, 只要你是愛X力, 只要口稱愛國, 就算傷人殺人亦可罰錢便了事
在現在的法律, 燒國旗是犯法的. 但公民抗命本意就是以和平, 非暴力的形式來突顯出某些法律的不合理性, 令人們作出思考.
現 ...
法庭從來冇咁既信息,法官只不過依法判決...
唔好斷章取義~
大舊都話公民抗命,之後都同法官道歉...事關大舊唔係傻,佢只不過出黎做show,佢知道法官唔係講玩...
如果所謂公民抗命可凌駕法律,咁大舊仲使乜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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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nnethkam 於 2013-6-28 01:56 發表
法官仍有根據自己所認知法律準則量刑
故此上文師兄不單剩指法庭本身,而係指成件事既背景及結果
斷章取義之說並不成立
錯! 如果你睇吓兩單案件檢控既罪行同案例,你就知法官係冇判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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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滴滴仔高手 於 2013-6-28 02:08 發表

我相信斷章取義的可不是我, 我在文中有那一句說公民抗命可凌駕法律? 我說的是兩者判罰的不合理性, 可不要將你的腦補當作我的意思
好..你話唔合理,點解唔合理先? 你有冇諗過呀? 你有冇獨立思考? 有冇了解過兩單檢控罪行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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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滴滴仔高手 於 2013-6-28 02:21 發表

看來閣下真的很喜歡腦補, 你又會知我沒有諗過獨立思考過?
一單反政府遊行中"隔空"襲警, 被判監半年, 一單挺政府遊行揮拳襲擊記者, 罰錢了事, 兩單都是遊行中所發生的事, 一單並無實質傷人, 一單被拍下打人 ...
依家個主題係講緊愛港力打記者,同古先生燒國旗呀!  唔係講襲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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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滴滴仔高手 於 2013-6-28 02:33 發表

閣下不是要比較案例嗎? 我現在就是將同類的案例列出來比較啊.
再講燒國旗, 其實在世界大部份國家, 燒國旗都沒有犯法.
而在香港燒國旗的同類案件中, 以往大多數只罰款了事, 只有三次, 分別涉及偷竊, 及在擠逼的現 ...
係喇! 咁先係討論嘛! 有做功課有獨立思考!
首先不論外國法例有冇燒國旗,因為依家係香港犯法,根據返香港法例辦事,依個係法治!
愛港力成員被控係一項普通襲擊罪,當時佢係承認控罪,而且向個官求情,個官見佢有悔意所以罰款了事,而根據以往案例普通襲擊罪都係大多數罰款!
而古先生係被控侮辱國旗、區旗,而佢係唔承認控罪,加上佢以前犯過同樣控罪,之前亦都係罰款了事,而佢亦喺保釋其間再犯案,法官認為佢冇悔意,因為罰錢阻嚇唔到佢,所以今次判佢監禁合理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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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滴滴仔高手 於 2013-6-28 02:36 發表
閣下請不要心急, 一心急便不能獨立思考啦
在我列出了以上的類似案例後, 便會發覺
愛X力在遊行中打人, 類似的案例被判監, 但結果卻罰款了事
古先生燒國旗,  類似的案例都是罰款了事, 結果卻被判監
難道沒 ...
我冇任何政治立場,只不過想討論件事!
法官根據控罪嚴重性,犯罪者有冇悔意,係唔係初犯,同案例等因素判刑
根據以上因素我唔認為法官係偏幫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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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wa10 於 2013-6-30 17:18 發表
看完所有brother的回覆,估唔到咁多人有意見
不過香港社會每個人有不同的看法是好正常,改變別人的看法是好難的
政治上不上深究了,其實同類型案件,如果有爭拗,應換上不同法官,不應用死一位,才是公 ...
我係#49已回應咗你既問題! 法官根據各因素判決,全部有根有據!
好多人直覺上覺得唔公平,選擇性接受客觀因素,同一罪行犯完再犯,如果仲係罰錢了事,咁真係唔公平...
根本上單單案件都有爭拗,輸嗰方一定唔想輸啦,總之依家遊行示威犯咗法,都會比人話政治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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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wa10 於 2013-6-30 18:11 發表
1)果位法官我諗會令你失望
2)brother聽聞個細路是第一次犯,你知不知嫁
3)打人個位人兄只係比人罰錢,佢梗係唔會話比人政治撿控啦
我真係唔係太明你表達啲咩~
邊度聽聞? 邊個細路? 都話嗰單穼件判罰款係正常,有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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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ingPongLeung 於 2013-6-30 19:12 發表
吾知點解,睇番你d post,硬係對吾到焦,係米我d錯覺呢...
啊..好簡單啫~~覺得唔對焦,咪講邊度唔對焦咯!你邊度唔明,咁咪試吓再解釋比你聽咯..如果你唔想知咪唔問咯,想知咪問咯~
再講都唔明咪算咯...如果討論全部都講自己感覺,而唔講出論點,講乜都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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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ennethkam 於 2013-6-30 19:42 發表
問題就係果個"根據"唔合理
第二...事實上依家係政治檢控
邊一點根據唔合理?

唔認罪,冇悔意,犯完再犯,罰錢再罰錢? 咁法例咪變得冇阻嚇性?

係事實?定係個人觀感?點解你覺得係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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