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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ecky 於 2013-3-21 18:09 發表 如post報章上已登出的報導或法庭已裁決的資料,有沒有問題?
原帖由 necky 於 2013-3-21 21:58 發表 好的, 明白論壇的立場, 希望事情不會惡化吧, 亦不希望同樣的事情再發生. 祝大家生活快樂平安
原帖由 速鳥 於 2013-3-21 22:42 發表 事越辨越明, 唔辨就無進步。
原帖由 速鳥 於 2013-3-22 19:02 發表 言論可贵是香港人, 只要唔開名就存在空間;就算鬥嘴, 得益最终係小朋友。
原帖由 速鳥 於 2013-3-22 21:58 發表 5年前單車界都試過有位教練帶十令歲的男小朋友踏上山, 跟住話送單車計而非禮了這位小童,後來無送及家人知情而報警, 網上都有公開討論; 所以訓練場地亦有所調整而被免不幸的事情再次發生, 所謂經一事, 長一志。
原帖由 速鳥 於 2013-3-22 23:04 發表 這個當然, 此處不留人, I will close my mind, just a little bit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