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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例] (十分高質)的乒總球證!!

回復18#的帖子:
你說:發球明顯球踫網後過到對手的台面,而裁判員都看見。這種情況相信任何一個初級裁判都會舉手叫"let"。所以同資深版主講,一定舉手,判重發球。再者,你又說:但雙方球員都冇舉手示意。此言差矣,球員看見這種情況,不一定或需要舉手示意這是一個"let"波。因此不知道樓主會問不是問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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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的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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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讚同101#的說法,作為球員應對球例了解,特別是什麼是合法發球?
如果有球員打波下網,然后說波爆了,球証判重發。這位球証100%錯。
正常情況下,球証應檢杳波是否真的爆了,然后判诀是否重發球。
請你講出結果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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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用了40+的新波來比賽,爆波的比例多了許多,所以爭坳的機會也常發生。同意106# 'umpire'的解釋,裁判是按事實裁決,相信他也是一位裁判員,失敬...失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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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103#的帖子
如果有球員打波下網,然后說波爆了,經過裁判員檢查後原來波真是爆了,基於事實裁判應判對手得分。裁判員會從他的袋裡取出另外一個波,繼續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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