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是非] 2021全港公開團體錦標賽(乙團)

本主題由 (=^x^=) 於 2023-10-31 05:08 移動
引用:
原帖由 振瑋動力 於 2021-6-16 12:14 發表
根據2019年的球隊及球員去邀請係正常的
但既然2021年是新一年度的比賽
就應該由2021年起計,抹去2020年及之前的單項成績
因為2019及2020由於社會運動及疫情沒有舉辦團體,所以不應該參考2019及2020年單項成績而限制球員 ...
不如直接講你2位球員係邊位(反正要查唔難)   你要公開評理
首先要大家睇下你兩位球員打乙團係咪合乎程度吧

你要用條例係冇得拗的 因為跟據條例 乒總可作任何解釋你都要接受 反而你要公眾接受唔係走條款路線就得的

TOP

發新話題
最近訪問的版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