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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體育聯會黑箱作業 選拔結果難以服眾

大家看看這所謂 回應黑箱作業的e-mail吧



副本抄:香港大專體育協會大學生運動會籌委會各委員 及 董事局成員黎文光先生(香港專業教育學院)

對投訴選拔男女乒乓球隊參加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欠公平的回應

香港大專體育協會大學生運動會籌委會(以下簡稱大委會)一直以來以公平,公正及公開為原則,組隊參加全國大學生運動會、亞洲大學生錦標賽、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及錦標賽。 大委會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開始,已積極展開籌組中國香港代表隊參加第二十六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

選拔機制

一如以往,大委會先向各大專院校發出教練提名之邀請函,邀請各院校提名其全職或兼職教練,再經由大委會審批及確定有關教練之委任。 各項目之選拔,必須由教練根據大委會定下之大原則,再由教練提交選拔方案,經大委會通過後執行。 同時,大委會亦於每一個項目委派一名委員提點教練執行選拔工作。 以乒乓球為例,大委會委員戴王嘉瑤女士及陳淑媛教練在選拔賽前曾向參選運動員解釋選拔賽之目的,並同時指出除整個選拔賽之表現外,在其他比賽(包括香港及海外之公開賽,大專準決賽及決賽)及個別參選運動員之最新排名等,均為重要參考。

男子球員的選拔

在兩輪選拔賽中除建議入選名單第一及第二名球員表現比較平均外,其餘四名球員表現比較不穏定,而排第三及第四之球員的成績都很接近。在二選其一的情況下,考量各種因素包括大専比賽之準決賽及決賽的表現、心理質素等等,劉漢琛在大專比賽準決賽及決賽的表現都是有目共睹的。


女子球員的選拔

於五月下旬獲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組委會的資訊,是次世大的團體賽賽制採用08年的奧運賽制,即四單一雙,雙打亦佔重要位置。因教練建議大委會參與女子團體賽,而需要重新部署入選名單。基於雙打佔重要位置,而駱海茵與鍾善穎於2011年1月2日,奪得全港公開乒乓球單項錦標賽之女雙季軍。 駱的女雙香港排名是第三,而其他球員未有雙打的往績給予教練參考。除此之外,駱在大専比賽之準決賽及決賽均有不錯之表現。因此教練以駱入選為第三名球員,與其他兩位女子球員配合雙打參賽女子團體賽。


參賽名單的產生

大委會除要求有關教練於選拔及訓練方面進行定期報告,並於選拔賽後提交建議參賽名單,大委會並要求各教練解釋名單排列的原因。 各大委會委員在會上均有提問,然後才以投票方式選出各項參賽運動員名單。 是次乒乓球的選拔,陳教練亦於選拔賽後,連同其他於2010年9月30日至2011年4月30日之有關資料連同今屆世大乒乓球賽制及參加之項目與所需戰術,向大委會提交運動員名單。 最後,大委會經過多番討論,決定派出三男三女,參加今屆世大乒乓球男、女子團體賽及其他單項比賽。


大委會的跟進工作

大委會於6月2日之會議上決定多項參加今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的名單後,城大校長約於一星期後收到一封投訴電郵,在本會跟進後未能確定發出電郵者真正身份。如盜用他人名字發出任何郵件可構成刑事罪行。隨後本會於6月14日收到具名電郵後,除把有關教練報告及會議記錄再次檢視之外,並於6月16日及23日召集大委會委員進行特別會議,要求陳教練出席有關會議。 大委會以審慎及客觀的態度多方瞭解整個選拔的過程,最後認為整個過程是陳教練在委員的提點下進行選拔,並經委員會多番討論才決定三男三女的名單,沒有存在不公平之處,故維持原有的決定。 (註:派出男子乒乓球運動員 —李忠謙、黃承聰及劉漢琛,女子乒乓球運動員 —  鍾善穎、潘莊薇及駱海茵,參加今年八月在深圳舉行之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



對於落選球員的失望心情,大委會也很理解。大委會一如以往,以不偏不倚的態度執行有關工作。

香港大專體育協會大學生運動會籌委會

201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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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og 於 2011-7-6 11:43 發表
決賽的表現、心理質素 those are key point. If you are the coach, will u pick some one you have worked w before and you know about his performance. Or you will pick some one just win a game by random. I ...
你如果咁講, 選賽既目的係用黎做咩? 用黎俾我地d球員互相切磋球技?
選拔之前唔洗預備,唔洗練波?  選拔賽入面個d,唔係叫做心理質素 同表現?唔通我地打選拔,完全無壓力?

依家既問題係出係計分方法, 陳淑媛一直都唔肯解釋, 點解? 因為根本無可能有得解釋佢呢個咁"獨有既計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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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結果..

投訴的一方理據上是贏了,因為很多人也知道那教練的所作所為,可惜大專協會"隻眼開,隻眼閉" ,  黑箱作業的一方,因為教練得到了大專協會的包庇, 所以贏了

希望大家以後參與 陳教練的 所有事情 包括訓練班, 幫助她教波等等活動要三思, 因為她的所作所為,已經不是第一次.....我不想再有更多受害者

我現在相信, 因為陳教練的獨特選拔制度, 將會令到大專有很大改變, 也看得清楚, 大專協會的所謂"公平,公平,公開" 的特別會議, 原來就是邀請我們一直投訴的教練一起"參與"這次我們要求的特別"閉門"會議, 但內裡卻沒有我們任何一個投訴人, 試問 賊偷了東西後, 會說自己偷了嗎?

現在的情況就像 有一間店 請了一個伙計 在店內打工, 但那伙計卻在眾目睽睽地偷東西, 在證據和人證都有的時候, 店主都知道所有事實,但因為那店是一間"有代表性及有品牌的店舖" 所以說那伙計是清白的, 沒有什麼問題. 她只是"拿"東西,而不是"偷"東西. 最後, 我可以說的, 既然店主也說那伙計 不是偷..即使你再有更多證據, 也是輸了...


這次選拔賽最後想要的結果是, 港青,港隊 + 自己想要的人選

其實在選拔一開始, 就可以在報名表或各大院教 得知, 誰是港隊港青, 直接選他們出來代表,不是更好嗎?
可以現在卻又要做到所謂的" 公平,公正,公開" , 選拔只是做一個show.  表面上是 "我給你們各人也有平等機會選拔代表" , 內裡卻是"內定的人選一定要入選, 排名後了,也會有辦法拉上來"

在之前數10屆 及 2屆世大及亞大選拔中,  完完全全沒有人會因為選拔結果及人選投訴, 但這次投訴得最最厲害的, 但大專協會選擇再三回避, 不面對這個事實. 令到這次選拔賽上, 落選的球員帶著心理陰影, 黑箱作業的教練,卻逍遙快活...

在這裡多謝各位一直以來的幫忙..

[ 本帖最後由 野原新之助~ 於 2011-7-17 10: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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