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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通告】取消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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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阿舜 於 2011-12-19 00:59 發表

要3點都中晒先會取消, 而唔係"只要第3點中左"就會取消
其實第3點無必要列出來,讓人有歧視之嫌。中咗頭兩點就可以刪A/C啦。
第3點改為「未經許可,在不適當的版位賣廣告。」不是更好嗎?

[ 本帖最後由 nicholas 於 2011-12-19 11: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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