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羽毛球教練訛稱是前香港隊代表,承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罪行。 26歲被告梁浚豪,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要約提供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服務罪。裁判官定於本月31日判刑,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指,被告招生時,訛稱自己是香港隊前代表,並曾代表香港參加亞運。「一對一」訓練收取每小時450元學費,較一般教練貴約一倍。 海關接獲投訴後放蛇,相約到運動場後將他拘捕,是第一宗虛報教練資歷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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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葉師傅 於 2017-5-17 19:5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