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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通告】有關近期的風化案件

唔明白有咩需要討論成件事已經很明確,
我相信受害人只希望撫平傷口,不停重提此事對受害人和其家人沒有任何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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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黑暗武士 於 2013-3-22 19:43 發表

你們還未明白為何這新聞暫不公開討論的原因。
5年前單車界都試過有位教練帶十令歲的男小朋友踏上山, 跟住話送單車計而非禮了這位小童,後來無送及家人知情而報警, 網上都有公開討論; 所以訓練場地亦有所調整而被免不幸的事情再次發生, 所謂經一事, 長一志。
技巧可以用錢買,
但體能一定要自已練,
質量一定就要靠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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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ior 於 2013-3-22 19:47 發表
唔明白有咩需要討論成件事已經很明確,
我相信受害人只希望撫平傷口,不停重提此事對受害人和其家人沒有任何幫助
只作日後怎樣被免再發生, 亦為訓練球局注入信心, 家長失掉信心就會可大可小。
技巧可以用錢買,
但體能一定要自已練,
質量一定就要靠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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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3# 的帖子

既然係咁就係討論如何保護兒童,不過唔知依個時候係咪適合討論依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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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速鳥 於 2013-3-22 21:58 發表


5年前單車界都試過有位教練帶十令歲的男小朋友踏上山, 跟住話送單車計而非禮了這位小童,後來無送及家人知情而報警, 網上都有公開討論; 所以訓練場地亦有所調整而被免不幸的事情再次發生, 所謂經一事, 長一志。
對不起!這是香港乒乓球論壇,我們有我們的規矩。
團結一致向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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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黑暗武士 於 2013-3-22 22:55 發表

對不起!這是香港乒乓球論壇,我們有我們的規矩。
這個當然, 此處不留人, I will close my mind, just a little bit here.
技巧可以用錢買,
但體能一定要自已練,
質量一定就要靠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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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速鳥 於 2013-3-22 23:04 發表


這個當然, 此處不留人, I will close my mind, just a little bit here.
不是不留人,對於每一個網友,我們都很重視的,但在這一刻,不是一個適合的時候去討論這案件,待案件判決後,我們會再開會決定是否將它公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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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黑暗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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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乒乓論壇的管理團辛苦你們了。最初是我決定關第一個帖的

關帖原因是事件未明,好吧現在事件明朗了,但為什麼還不容許在此公開討論
首先多謝SING,SPEED BIRD 及其它意見的支持者,論壇基本上仍時是公開言論自由,今次不容許各位在此討論,其主要原因非保護受調查的人
相反我們想保護受害者,因為受傷者可能都不欲傳媒多談,當然事件發生到今天,相信或多或少論壇的會員或多或少也知道事件,外間好多傳聞,也有很多版本,因為一日未判決我們也不想在此討論影響判決的結果(或許我們高估了自己),同時當事人我們也許明白他不想此事在論壇中廣氾流傳,我們的做法是啱是對我其实也不知道,無論怎樣去做都會得罪人,我在此向他們致萬二分的道歉。

另外我亦知道坊間有人將此事當笑話的不停向外公佈誰是受害者,我也想在此跟你們說你們的做法是在受害者身上灑鹽,請你們停止吧。當然亦有一些傻瓜好心做壞事,點都好,我希望事件能儘快解決,同類事件不會再次發生。
香港乒乓網
查詢電話:97020720
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腓三: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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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ecky 於 2013-3-21 21:18 發表
其實在事情事實未明朗時受害者和嫌疑者都應該受到一定的保障以避免受到不必要的傷害負擔, 但這個論壇聚集了不少乒乓球愛好者,在有些事情發生了又和乒乓球有關就要提供有限度而基本的資訊以供有關愛好者參考警惕留意以 ...
多謝你保貴的意見,暫時我們也採用你的建議,雖然未必是完美,但我們覺得在現階段還是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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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速鳥 於 2013-3-21 22:42 發表


事越辨越明, 唔辨就無進步。
我同意你的講法,但無奈暫時我們還是不建議討論
或許我們可以討論如何保護兒童,但今次事件在未判決前我們也不欲討論,以影響結果,望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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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ing127 於 2013-3-22 09:21 發表
讚同速鳥的講法,辨的目的是使大家對事件更加暸解事實,同時亦能警醒波友小心提防.尤其是一些有小朋友的家長.
當然明白論壇在维護那位教練,以便他遭到人生攻擊,這也可是理解.
但事實係那位教練的確承認了控罪, ...
我們不是保護那位教練,如果受害人是你的家人,可能你會明白及体諒我們,對不起此方案不是完美,但暫時我們也按此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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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是近日才打電話問過波友有關此事的來龍去脈....

決定Post or not to post 真是左右做人難,
(論壇唔Post 出來原因只是想站於一個中立角度)
但唔Post 又會被人當作有包庇之嫌,
Post 出來又怕再度影響受害人的感受....

我又聽到一些教練的聲音, 表示怕會受到事件影響, 危及教波生涯,
唔攪清楚, 家長都始終唔放心俾子女再學波.

如果真是咁難取捨, 不妨公投決定是否應該公開討論, 反正案件已是塵埃落定,
只要討論時不涉及任何人名, 應該可以理性地去討論事件的性質.

ps# 更可附帶上有關案情之Links 讓有些想知道實情的人士可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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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以後請教練,可查證教練的性罪行紀錄.(但凡各界有機會接觸小朋友的人,都應該登記,以示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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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cclee 於 2013-3-24 22:55 發表
我都是近日才打電話問過波友有關此事的來龍去脈....

決定Post or not to post 真是左右做人難,
(論壇唔Post 出來原因只是想站於一個中立角度)
但唔Post 又會被人當作有包庇之嫌,
Post 出來又怕再度影響受害人 ...
同意開投票,但收集公眾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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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投票決定是可行的,
一來可挽回一些對本論壇的負面批評,
二來又可安撫各人心中的疑慮.
這樣做, 事件總算可以取得平衡, 而又不失保持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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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意見,都係想等審判有了結果之後才公開投票。
如不開名,只是如何去保護兒童等,我是贊成討論,因我都是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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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尊重你的意見,到你們認為適合的時機是再討論一下点樣保護小朋友
引用:
原帖由 (=^x^=) 於 2013-3-24 07:21 發表



我們不是保護那位教練,如果受害人是你的家人,可能你會明白及体諒我們,對不起此方案不是完美,但暫時我們也按此執行
主板 Viscaria  正:Omega 4 Pro 反:Vega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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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黑暗武士 於 2013-3-25 00:09 發表
個人意見,都係想等審判有了結果之後才公開投票。
如不開名,只是如何去保護兒童等,我是贊成討論,因我都是家長!
我同意嘅係,應列出如何保護小童,在小童單對單的學習情況下,怎樣做才可保護小童呢?
因為這不一定是學球,還可以係學其它嘢,包括私人補習,又或者係學一些術科等,不幸的事總是發生梳忽的情況!所以我哋係應列出一些事項去避免這些事情發生,
例如:有網友提出,在學球時應避免小童處於單獨的時候,即如有保母,就應留下看著,就是拾拾球也好!
如沒有,那家長可留下吧!要明白這不是監視!(不過我相信在公共場所是較為安全!)
此外,因教球時未必避免到身體接觸,應教曉小童甚麼是摸,甚麼位置是不需接觸到,還有甚麼地方不應被接觸等,多與小童溝通最為重要。
所以我認為不是要去討論這則不幸事,而是去令家長明白怎樣去保護自己的孩子。

[ 本帖最後由 青見人 於 2013-3-29 21: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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